答
在自己的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的商标是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例如,在自己的电池商品上使用的商标是“TOSHLBA”,这种商标与他人注册的“TOSHIBA”电池仅一字母之差。
伴随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的力度的加大,将他人同一商标用于自己相同和类似商品上的情形较少,更多的情形是将他人的注册商标略作改动,以他人注册商标的相似形式出现。这种行为更具隐蔽性,更容易误导消费者。所以,我国商标法规定,将“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作为典型的商标侵权行为予以禁止。
因而,你所说的情况是有可能构成侵权的,关键是要收集好证据,然后找个律师帮助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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